香港公司離岸豁免是指香港稅局贊成,公司所賺取的利潤為離岸所得,免征所得稅。本港企業(yè)所征收的稅種是屬地制,只有從香港來的利潤才需要繳付利得稅,而在香港以外的利潤,則可向稅局申請離岸收入,免繳利得稅。
那香港公司在那些條件下可以申請離岸豁免?
第一,你的香港公司在香港沒有實體店,也沒有在香港雇傭員工;
第二,沒有香港的客戶或供給商,不在香港洽談業(yè)務,也不簽合同;
第三,貨物沒有運到香港,沒有報關,公司屬于離岸經(jīng)營。
基于此,建議公司在審計前申請離岸豁免,這樣申請成功的幾率要比后期申請要大得多。
申請離岸豁免的流程和時間:
程序一:進行財務審核。
香港企業(yè)需要首先進行做帳審計,向稅務局提交審核報表和報告,然后提交海外申請。
程序二:稅務總局發(fā)出訊問函。
岸豁免申請后,會發(fā)出函件,訊問有關離岸事宜,并提供證明材料,證明香港公司的經(jīng)營屬海外,利潤來自海外。
程序三:回復稅局的信件并提供相關材料。
在收到稅局問詢信后,需依據(jù)信件的內容作出解釋說明,并提供公司詳細的業(yè)務操作文件。在申請離岸豁免期間,稅局將依據(jù)公司回復情形,將會陸續(xù)發(fā)出函件。這個時候即使進入稅務局的對抗辯流程,也要在其中回復稅局信函,建議專業(yè)人士幫忙。
程序四:期待同意結果。
在一系列訊問后,如通過評估,稅務處將發(fā)給企業(yè)免責贊成書。
是因為申請離岸豁免的時間對比長,需要半年或一年以上,還是要視公司回信及所提供材料的及時性,及彌補材料后稅務局是否會有疑問,然后再發(fā)出訊問函。
如果申請成功,離岸豁免將不需繳納利得稅,可以勤儉稅收費用,下降運營成本,進一步公司賺錢才能。然而,申請的更后結果是依據(jù)稅局評估的,沒有100%的擔保。如果申請不成功,仍然需要繳付利得稅。
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香港公司離岸豁免申請條件和過程,希望對你有所幫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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